部门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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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机关党委部门职责

    发布单位 :            时间 : 2026-05-21
        

    机关党委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,主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,加强对机关群团工作的领导,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,为学校建设、改革、发展和稳定提供保证。

     

    主要职责:

    (一)思想政治工作

    1.宣传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,推动各级党的基层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定。

    2.抓好机关思想政治工作。结合机关工作特点,抓好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,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,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,引导党员不断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
    (二)组织建设工作

    1.加强机关党组织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。以机关作风建设为重点,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,提高机关工作效能,做好服务师生工作。

    2.指导机关党支部建设,指导机关党员发展、教育、管理、监督和服务工作,严格党的组织生活,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,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,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

    3.按照校党委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,践行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抓早抓小,做好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。

    (三)干部考察配合与统战工作

    1.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科级、处级干部进行考察、考核和民主评议,对机关人员调入、招聘、职称评聘提出政治审查意见。

    2.负责机关教职工因公出国(境)和领导干部因私出国(境)的政治审查及行前教育。

    3.开展机关统战工作,联系和关心机关党外代表人士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。

    (四)领导群团组织工作

    1.领导机关工会、机关团委、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,支持其依照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(组织文体活动、疗休养、困难帮扶、福利发放等)。

    (五)日常事务与交办工作

    1.负责机关党委印章、文书档案、介绍信管理及保密工作。

        2.完成学校党委及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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